gaoxuetang律师亲办案例
地恩地专利高学堂
来源:gaoxuetang律师
发布时间:2011-10-09
浏览量:564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1、青岛琅琊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胶南市某茶厂商标侵权纠纷案
      中院经审理后依法认为,“琅琊台”文字加图形商标在白酒上使用时构成驰名商标,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
2、青岛雷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青岛某网络服务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行为构成对与原告著作权的侵犯,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在《大众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3、拉科斯特衬衫股份有限公司与烟台某针织服装有限公司假冒注册商标纠纷案
    中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商标权的侵犯,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
※ 来源: club.qingdaonews.com 青岛新闻网-青青岛社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楼 春茶 发表于: 2007-04-24 15:58:10
回复:
4、崔荀与诸暨市某卫生洁具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行为再次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判决被告诸暨市某卫生洁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5000元。
5、青岛地恩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某电动工具公司、高某等五人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江苏某电动工具公司所生产的产品构成对原告外观设计专利的侵犯,判决被告江苏某电动工具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
  6、上海派克笔有限公司诉青岛某百货大楼有限公司等二十二被告商标侵权纠纷系列案
    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在被告不能证明所销售产品系合法产品或者提供合法来源的情况下,其行为均构成商标侵权。案件中部分以调解方式结案,其余案件中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依据法定赔偿制度确定被告分别赔偿原告8万元的经济损失。
  7、山东牛牌大白菜种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某种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
    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该行为构成对原告商标权的侵犯,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9万元。
※ 来源: club

以上内容由gaoxuetang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gaoxuetang律师咨询。
gaoxuetang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0好评数0
东海西路43号凯旋大厦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gaoxuetang
  • 执业律所:
    青岛市南北极法律服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3150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青岛
  • 地  址:
    东海西路43号凯旋大厦